第四百八十四章 体制劣势(1/5)
中天律师事务所。>
【根据《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百二十二条、第四百六十五条、第六百四十六条、第六百四十八条。>
依法成立的合同,受法律保护。>
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,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,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。>
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,取得不当利益,受损失的人有权要求侵权方返还不当利益……】>
【本案中分别涉及合同编和侵权编。>
根据合同编的相关规定,陶鑫公司与农民劳工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,双方应当履行合同义务。>
公司未能按时支付工资,违反了合同的约定,应当承担违约责任。>
此外,根据侵权编的规定,公司拖欠劳工工资的行为还构成了对劳工合法权益的侵害……】>
【尊敬的法官,各位陪审员,我方想要强调的是,按照我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,陶鑫公司欠薪已经持续长达8个月。>
据被告方陈述,陶鑫公司正在积极解决问题,可截至目前为止,却还无法提供任何解决问题的进展及相关说明资料。>
只是一味的拒绝我方当事人的基本合理诉求,且过程中还动用了恐吓以及暴力式的阻挠手段。>
对我方当事人及其家庭,造成了身体以及精神上的双重伤害。>
综合以上情况,我代表我的当事人,李某、赵某、王某等共计一十八人,要求陶鑫公司支付共计的工资、利息,以及3.2万赔偿,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……】>
会议室内冰冷的机械声消失后整整一分钟,整个房间内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动静。>
所有旁观律师目瞪口呆的全程围观了这场律师事务所内部召开的“模拟法庭”。>
律所在重大案件开庭前,有时会采取“模拟法庭”的方式,组织相关律师进行提前辩论,其他律师从旁协助,群策群力分析案件开庭时可能出现的情况。>
这对律师们来说本是家常便饭。>
只不过这次律所郑主任煞有介事的要求所有律师到场。>
本以为是一场普通的案件辩论,谁也没想到原告一方的“律师”居然不是人……>
如果说一开始还有人对所谓的“律师”嗤之以鼻的话,那么当双方结案陈词之后,再也没人能合上嘴巴。>
就连这次“模拟法庭”的组织者郑主任,此时也是一脸的复杂。>
想过林海棠信誓旦旦的保证,没想到白夜纪开发的这个“戒律院首座”性能居然如此夸张……>
考虑到刑事案件的复杂性,他挑选了一桩所内即将开庭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,并亲自作被告辩护律师。>
劳工薪酬纠纷,也是法律援助中比例相当高的一类案件,具有普遍性和典型代表性。>
原以为这性能再强,顶多也就是照本宣科的念一念相关法律条文,根据案情模糊搜索一些辩论陈述。>
然而没想到的是,对方不仅在模拟法庭上条理清晰的陈述案情,对法律条文的语义解读精准到位,还能根据自己的论述做出相当有力的回应和反驳。>
就连编写合同、整理证据链、起草法律文件等律师日常繁琐的基础性工作,也做的滴水不漏。>
就连他这种老律师,看到对方起草的法律文件,也完全挑不出任何毛病……>
单就这些基础性工作,很多从业两三年的实习律师都不见得能做的如此完美。>
更何况,人是会犯错的,机器人则几乎不可能犯错,这方面甚至优势巨大……>
“这不可能……”>
要说人群中,有人震惊,有人惶恐,有人茫然,但论谁的脸色最难看,恐怕要属韩丽韩律师了。>
今天这个经济纠纷案本来是她手里的案子,所以她比在场任何人都要了解整个案情。>
正因如此,她的内心远比其他人还要惶恐。>
平心而论,即便是让她上去,也不见得能比这个“戒律院首座”做的更好。>
一个从业七八年的精英律师,辛苦工作一周,结果还比不上一个所谓的律师在计算机上两分钟跑出来的工作成果……>
这种颠覆性的技术,足够击垮一个人的信念……>
会议室内安静良久,最后还是郑主任一脸感慨的站起身。>
“啪!啪啪啪!”>
在郑教授的带头下,现场终于响起了稀稀落落的掌声,为这一里程碑性的产品发出人类的惊叹……>
今天现场白夜纪的项目负责人正巧是唐小琪,她看着后台的各项数据满意的点点头。>
然后关上自己的笔记本,转头笑道。>
本章未完,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...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