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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退婚之约(3/5)

他顿了顿,看着苏婉卿的眼睛。“但我不能收。”

“为什么?”

“因为收了,就代表我承认这门婚约是我的‘损失’,需要‘补偿’。”林默说,“但婚约不是买卖,退婚也不是赔本。你我本无感情,婚约不过是父母之命。如今父母不在了,婚约解除,是自然而然的事。谈不上谁欠谁,谁补偿谁。”

苏婉卿沉默了。

她看着林默,眼神复杂。有诧异,有不解,还有一丝……审视。

她记忆里的林默,不是这样的。

那个林默,懦弱,木讷,见到她就脸红,说话结结巴巴。父母提起退婚时,她虽然觉得愧疚,但也松了口气——那样的夫婿,那样的未来,她不敢想。

可眼前这个人,虽然还是那身破旧的青衫,虽然还是那张清瘦苍白的脸,但眼神清澈,语气平静,举止从容,说的话更是她从未想过的。

不承认损失。

不需要补偿。

婚约不是买卖。

这些话,不像是一个十八岁的落魄书生能说出来的。

“林公子,”苏婉卿缓缓开口,“你的话,有道理。但银子,你还是收下吧。就算不是补偿,也是……苏家的一点心意。你现在的处境,我知道。这银子,能帮你渡过难关。”

“难关我会自己渡。”林默说,“至于心意,苏小姐若真有,不妨换种方式。”

“什么方式?”

林默从怀里掏出那个深蓝色的锦囊,放在桌上,推到苏婉卿面前。“这是当年定亲的信物,一块玉佩,是我父亲留下的。如今婚约已解,信物也该归还。请苏小姐收下。”

苏婉卿看着那个锦囊,没有动。

“至于苏家的信物,”林默继续说,“若苏小姐愿意归还,我感激不尽。若不愿,或已遗失,也无妨。从此两清,各自安好。”

偏厅里静了下来。

只有窗外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,和远处隐约传来的丫鬟仆役的说话声。

苏婉卿看着那个锦囊,又看看林默,良久,她轻轻叹了口气。

“林公子,你变了。”

林默没有接这句话。

变了吗?

当然变了。身体里的灵魂都换了,怎么可能不变。

但他不能这么说。

“人总是要变的。”他只是说,“父母去世,家道中落,又被退婚。若再不变,只怕活不下去。”

这话说得平淡,但听在苏婉卿耳中,却有了另一层意味。

是了。这半年来,他经历了父母双亡,家产散尽,如今又被退婚。这样的打击,足以让一个人崩溃,也足以让一个人……清醒。

或许,他是被逼着长大了。

苏婉卿心中那点愧疚,又浮了上来。她伸手,拿起那个锦囊,打开,取出里面的玉佩。白玉,云纹,质地温润,但不算上品。她记得,这是林伯父生前常戴的。

“这玉佩,是林伯父的心爱之物。”她低声说,“你真的要还?”

“物是人非。”林默说,“留着,不过是徒增伤感。”

苏婉卿沉默了一会儿,把玉佩放回锦囊,收进袖中。“好,我收下。苏家的信物,是一对金镯,在我母亲那里。我稍后让人取来,还给林公子。”

“有劳。”

“至于银子……”苏婉卿看向那个布包,“林公子执意不收,我也不强求。但若你日后真有难处,可以来苏家。看在两家旧交的份上,苏家不会袖手旁观。”

这话说得很巧妙。不是施舍,不是补偿,而是“看在两家旧交的份上”,是“不会袖手旁观”。既全了情分,又撇清了关系。

林默听懂了。

“多谢苏小姐好意。”他起身,“话已说完,我就不多打扰了。”

苏婉卿也站起来。“我送林公子。”

“不必。”

“要的。”苏婉卿坚持,“林公子是客,我是主,礼不可废。”

她示意丫鬟在前引路,自己跟在林默身后半步,朝外走去。

穿过回廊,经过花园,走向大门。一路上,丫鬟仆役见到他们,都停下脚步,垂手侍立,等他们走过,才继续忙活。但林默能感觉到,那些目光落在他身上,带着好奇,带着打量,或许还带着鄙夷。

苏婉卿也感觉到了。她微微蹙眉,但什么都没说。

走到大门前,管家已经等在那里,手里捧着一个小木盒。

“小姐,金镯取来了。”管家把木盒递给苏婉卿。

苏婉卿接过,打开,里面是一对赤金镯子,雕着缠枝莲纹,在阳光下泛着温润的光。她看了一眼,合上盖子,递给林默。

“林公子,物归原主。”

林默接过木盒,入手沉甸甸的。这对金镯,价值远超过那十两银子。苏家没有占便宜,反而多还了。

是苏家的体面,也是苏婉卿的聪明。

“告辞。”林默拱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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